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承载着生命的希望;它无法人工合成,也无法长期保存,每一滴都弥足珍贵。临床救治中,外伤性出血、产后大出血、严重烧伤、血液病等患者的抢救治疗,都离不开血液支持。
今年6月14日是第23个世界献血者日,宣传口号为:一滴热血,一份爱心;无偿献血,挽救生命。

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施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稳步发展,献血氛围愈发浓厚。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超200万人次参与无偿献血,总献血量突破670余吨,有效保障了全市临床急救用血需求。
我市连续11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和“广东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往年东莞市机关单位无偿献血活动图)
我市是临床用血大市,平均每天需300多位爱心市民献血才能满足临床用血需求。随着我市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医疗服务水平正快速提升,临床用血需求也持续增大。因此,血液供应保障工作仍面临着较大压力。
为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大力弘扬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我市将于6月11日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北广场举办“2026年东莞市机关单位无偿献血活动”,邀请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办公的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献血,同时欢迎各位爱心市民朋友到现场参与!

活动主题:“一滴热血,一份爱心;无偿献血,挽救生命”
活动时间: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7:30—16:30
活动地点:市行政办事中心北广场

致全市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
无偿献血倡议书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1、填写:《捐血登记表》;
2、体格检查、血液初筛:询问健康史,测量血压、脉搏、体重,检查血型、乙肝表面抗原、梅毒抗体、血红蛋白和转氨酶;
3、献血:体检、检验合格者进行献血,采血过程需要5~7分钟;
4、休息:拔针后手指按压针眼10分钟并坐下休息;
5、领取:《无偿献血证》和纪念品。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
2、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3、体温、血压、脉搏正常,乙肝表面抗原、血红蛋白、转氨酶初筛检查合格;
4、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热、腹泻、服用药物等情况;
5、女性须避开月经及前后三天。
1、了解血液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一天保持充足的睡眠,不要喝酒;
3、献血前不要空腹,适量进食和喝水,但以低脂肪为宜;
1、拔针后,请用手指按压针眼位置10分钟,创口贴保留4个小时以上;
2、献血后要多喝水,当天不要喝酒,一般不必增加特殊营养,维持正常饮食即可;
3、献血后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运动,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献血的手臂当天不宜过度用力;
4、献全血的间隔时间为6个月,献完全血再献血小板的间隔时间为3个月。
正常人体总血量占体重8%左右,一个50公斤体重的人约有4000毫升血液。大约有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及毛细血管内是不参加血液循环的。人体具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当人体失血后,先是血浆中的水和无机盐在12小时内由组织液透入血管而得到补充,其次是储存的血液会释放到血管中参加血液循环维持人体正常功能。失去的血浆蛋白通过肝脏的加速合成,在24小时左右可以恢复。红细胞恢复稍慢,约需两至三周可补足失去的红细胞。
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以保证献血者在献血后血液的各项指标仍然在正常范围,而且献血后能刺激人体造血功能,使之旺盛地造血。因此,一次献血300或400毫升,献血间隔期不少于半年是无损身体健康的。
1、采血是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进行;
2、用于抽血检验、血液采集的注射器及采血器材均经过严格灭菌并一次性使用,其生产厂商经相关部门严格验收并批准;
3、使用后的血袋、针头等医疗废弃物要集中销毁,统一处理,不会重复使用。
因此,献血者不会因参加无偿献血而感染疾病。
1、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除深圳市)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2)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3)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2、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除深圳市)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3、临床用血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长期依赖输血治疗的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1、无偿献血者本人:
(1)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2)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或仅在广东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2、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优待服务试点工作率先在东莞的7家医院开展,包括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中医院、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献血者就医优待服务将视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各医院推行。
凭全国电子献血证或纸质献血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凭“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或电子版)和本人有效证件,在东莞试点医院专门窗口办理登记,录入优待对象信息后,进入优先通道,享受相关优待服务(操作流程以试点医院具体指引为准)。
1、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就医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将享受“六优先”服务:
(1)优先挂号
(2)优先就诊
(3)优先检查:在试点医院的检验科和影像科(MR检查除外),无偿献血者可享受优先检查服务;
(4)优先取药:为无偿献血者开通优先取药通道;
(5)优先住院:当因病情需要收治入院时,试点医院会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6)优先用血:若因病情需要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的前提下,将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通知》(粤卫规〔2025〕7号)规定优先安排用血。
2、“四减免”政策则为无偿献血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优惠:
(1)免费用血:在本省范围内献血且血液经检验合格的,本人献血200毫升及以上,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累计献血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相关费用;累计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可免交相关费用。若在本省献血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相关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献血者住院期间产生的血液费用可在出院时直接减免,深圳市及省外献血者可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办理用血费用减免,具体细则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粤卫规〔2020〕5号)执行。
(2)体检优惠:无偿献血者每年可享受1次体检套餐八折优惠,具体体检套餐由各试点医院制定。
(3)免费停车:无偿献血者本人在试点医院就医时,可享受院内就诊免费停车服务。
(4)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特需门诊除外):累计献血4000毫升(或20次)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在试点医院专窗办理门诊诊查费减免。

撰文:翟德昌、赖晓东
编辑:吴柠蒙
责编:梁自领
初审:郭鹏豪
编审:费亚涛
终审:钟炽辉